宝鸡市养老保险查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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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说明:
1.2008年12月31日前在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(市本级)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此查询。
2.查询的数据是执行陕劳社发[2008]108号文件调整待遇之后的数据。
2.提供两种查询方式,任选一种即可,使用“方式一”查询时必须输入身份证号,“方式二”查询时必须输入“姓名”,并适当选填其他条件。
3.因数据维护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全部或个别人员不能正常查询,但不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,发放金额以实际上折金额为准。
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内设机构11个:办公室、宣传指导科、基金财务科、工伤保险科、失业保险科、参保征缴科、内审稽核科、医疗结算管理科、异地结算管理科、特殊人群结算科、机关事业结算科。
主要职责是:负责贯彻落实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政策规定;负责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,制定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基金收支计划;负责市本级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保险参保登记、基金征缴、稽核检查以及协议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市本级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保险待遇审核、支付工作;负责全市离休干部、保健对象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审核报销及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、工伤、医疗管理工作;承担县区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。
地址: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三、四楼大厅
邮编:721000
一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参保缴费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54
二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54
三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52
四、城镇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办理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54
五、宝鸡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47
六、宝鸡市城镇职工生育待遇享受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47、3901848
七、本市住院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61
八、城镇职工大病年度累计报销办理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61
九、灵活就业、失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理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45
十、转往异地就医办理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901846
十一、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办理须知
▲咨询电话:0917-3871800
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办。
十二、基本医疗保险举报投诉受理服务须知
▲1.电话举报投诉。举报投诉电话:0917-3901842
▲2.邮件举报投诉。举报投诉邮箱:yibaochujiheke@163.com
▲3.信件举报投诉。地址: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三楼 邮政编码:721015
网址:http://rsj.baoji.gov.c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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